项目背景
哈密地区煤炭、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丰富,已成为国家级重要能源基地,基于国内对清洁能源需求的增加和国家大力支持风电产业发展、减轻环境污染的背景,利用跨区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将清洁能源与火电打捆外送,对确保清洁能源的充分消纳和外送电量的稳定可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哈密南-郑州±8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国家实施“疆电外送”战略的第一个特高压输电工程,也是西北地区大型火电、风电基地电力打捆送出的首个特高压工程。为确保哈密-郑州±800kV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电源与电网输送通道同步建成,2012 年 10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新疆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三个外送电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329 号),确定国投、国网能源、国电等 3 个煤电项目(总规模 504 万 kW)作为哈密-郑州±800kV 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首批配套电源,复函中同时明确了主送风电,火电调峰的原则,以保证此线路可再生能源总出力达到 500 万 kW 的可靠送出。

根据国能电力〔2012〕329 号文件精神,2012 年 11 月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院)编制《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2013 年 3 月 12 日~3 月 15 日,国家能源局调研哈密地区风电基地规划建设情况,在对西北院编制的《新疆哈密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2013 年 4 月 2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新疆哈密风电基地外送项目规划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国能综新能〔2013〕73 号),要求哈密风电基地应按照合理利用外送通道、保障火电机组经济运行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原则,做好外送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研究成果,考虑风电同时率和风光互补特性,确定送出风电规模按照 800 万 kW 安排,并考虑配置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西北院根据《会议纪要》完成《新疆哈密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2013 年 7 月 17 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国能新能[2013]272 号),批复同意哈密风电基地二期建设方案,确定送出风电规模为800 万千瓦,其中:已核准哈密风电项目200 万kW,新增风电建设规模600 万kW。同时,确定新增光伏发电规模125 万kWp。各项目开发主体仅明确了项目投资规模,而未明确具体的建设地点。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于2013 年8 月19 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哈密—郑州±800kV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风电项目建设地点确定抽签仪式,明确了18 家项目业主风电项目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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